隨著我國工業化、城市化和市場化進程的逐步深入,農民工流動就業已發展成為我國勞動力市場不容忽視的就業形式,進城農民工也已成為我國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農民工流動就業開始呈現出一些新的特征和發展趨勢,需要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和重視。
宏觀背景
我國國民經濟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經濟結構正在進行戰略性調整,經濟全球化程度不斷提高,我國已經發展成為世界制造業的重要基地,創造出大量的勞動力就業崗位。同時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日益明顯,人口年齡結構發生急劇變化,勞動力資源總量和勞動力素質的瓶頸約束逐步顯現出來。加快發展中西部地區和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成為國家的發展戰略,東部沿海地區進行產業升級并向中西部地區實施梯度轉移,這些因素共同構成農民工流動就業的經濟社會環境。
隨著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農村逐步涌現出大量的剩余勞動力,他們迫切需要得到新的就業機會,繼而相繼涌入城市。但勞動用工制度并未完全放開,很多工種和崗位都限制錄用農民工,加上自身文化素質較低的影響,農民工只能從事一些穩定性差、條件艱苦且以體力活為主的工作,因此他們需要經常變換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所以他們只能選擇流動就業。
發展趨勢
我國外出農民工數量為1.2億人左右,加上在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村勞動力1.4億人,粗略估計當前農村剩余勞動力總量在2.6億以上。當前農民工流動就業的基本特征是:絕大部分為青壯年勞動力,且文化素質和專業技能普遍偏低,接受過技能培訓的比例不高,就業信息渠道比較狹窄,主要為親友等熟人介紹,近年來有組織的外出逐步增加。
農民工跨地區流動就業的主要動機就是追求收益,當外出務工能夠獲取更高收入時,農民工就會選擇流動就業。相比較而言,城市能夠為農民工提供更高的經濟收益,這比其在農村從事農業勞動要好得多,因此,即使在城市工作就業條件差,他們也非常樂意繼續留在城市工作。但是,如果相關就業條件能夠得到改善,在一定時期內農民工流動就業的規模仍會出現大幅度增加。
政策建議
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是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一要轉變思想觀念,消除對農民工的就業歧視。要加快戶籍制度改革,逐步解決長期在城市就業和生活的農民工的戶籍問題,適當放寬農民工的落戶條件,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管理制度。取消針對農民工的限制性就業政策,各級政府要取消對企業錄用農民工的行政審批,簡化農民工外出就業的各項手續,取消專門針對農民工設置的就業證等登記項目,清理各種針對農民工的不合理收費項目。二要改善就業環境,推動農民工由流動就業向固定就業轉變。各級政府應高度重視農民工的就業環境,切實解決農民工的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權以及同工不同時的問題。首先要建立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和小時工資制度,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處罰力度,以保障農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其次要堅定推行勞動合同制度,要求所有用人單位必須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以各種理由而不簽勞動合同,各級政府部門應加強對用人單位合同行為的監管。最后是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要求所有用人單位必須執行國家職業安全和勞動保護規程及標準,加強對農民工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教育和培訓。當農民工在勞動就業方面享受到與城鎮居民相同的標準時,其工資待遇得到大幅度提升,勞動安全衛生環境得到較大改善,工作穩定性加強,那么越來越多的農民工將會由流動就業轉向固定就業。此外,還應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讓農民工能夠公平享受城市居民待遇,并大力推進城鎮化建設,以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的本地化。(來源:建筑時報 作者:國家發改委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所 楊宜勇 邢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