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正式批復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編制的《東北振興“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提出了“十二五”時期東北地區經濟、社會、民生、生態等六方面的振興目標,城鎮化率將達到60%,服務業增加值比重達40%,糧食綜合生產能力達12640萬噸,森林覆蓋率達37.5%。民生方面的目標令人振奮: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速度高于經濟增長速度,城鎮新增就業75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下,新建保障性住房310萬套,全面完成棚戶區改造,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8.5%。
《規劃》圍繞解決東北地區存在的體制性、機制性、結構性矛盾,堅持把改革開放作為推動東北全面振興的強大動力,更加突出了科學發展、轉型發展、協調發展、創新發展的振興理念,具有鮮明的時代特點。《規劃》強調要在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同時,進一步解放思想,著力深化改革開放,推動體制機制不斷創新;著力加快東北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推動經濟轉型取得更大進展;著力增強科技創新能力,推動區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提升;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文化和社會事業全面進步;著力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推動生態文明水平顯著提高。為把東北建設成為產業特色鮮明、競爭優勢明顯、城鄉發展協調、生態環境優美、人民生活幸福的繁榮和諧地區,實現東北地區全面振興,奠定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基礎。
《規劃》明確提出了“十二五”時期東北振興的重點任務。一是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首要目標,鞏固發展現代農業。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建設富裕美好新農村。二是完善現代產業體系。優化提升傳統工業,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服務業,積極發展海洋經濟。三是優化區域發展空間布局,推動產業集聚發展。依托科技和人才資源,增強區域創新能力。四是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大力發展接續替代產業,著力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建立可持續發展長效機制。五是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形成比較完備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和多元清潔的能源體系。六是加強森林、草原、濕地和江河流域等重點生態區保護與治理,強化資源節約和節能減排。七是采取多種措施增加就業崗位,加快包括棚戶區改造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八是繼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推進國有林區和農墾體制改革。全面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建設向東北亞開放的重要樞紐。
《規劃》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加大政策支持,深化區域合作,強化監督評估,確保規劃的順利實施。(國家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