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作為合同當事方爭議解決的一種方式,具有運作方式相對靈活快捷,能夠充分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有效保護商業秘密和商業信譽等特點,特別是仲裁結果可以在國際上得到承認和執行,在工程建設領域逐步得到廣泛關注。越來越多的建設工程合同當事人選擇仲裁作為爭議解決的方式。
為了增進建筑業企業與仲裁機構和建筑法律界的交流,引導從事工程建設的企業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增強風險控制能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發出《關于邀請參加“貿仲建設工程仲裁沙龍”活動的倡議書》。中國建筑業協會對這項活動表示支持。歡迎建筑業企業從事法律事務、合同管理人員積極參加。有興趣者可按《倡議書》(附后)的要求自愿報名參加。
附件:關于邀請參加“貿仲建設工程仲裁沙龍”活動的倡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