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2015年高溫、防汛、防臺期間全市建筑玻璃幕墻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建筑玻璃幕墻使用安全,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日前發布《關于做好2015年高溫、防汛、防臺期間本市建筑玻璃幕墻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將在全市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建筑玻璃幕墻專項檢查整治工作。
高溫、防汛、防臺期間是建筑玻璃幕墻爆裂墜落多發時期。《通知》要求,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建筑玻璃幕墻安全防范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升安全防范責任意識,切實做好建筑玻璃幕墻專項檢查整治工作,嚴格落實領導負責制和崗位責任制,嚴格巡查和監管制度,嚴格整改監督制度,全力做好幕墻玻璃爆裂墜落的安全防范工作。
為確保建筑玻璃幕墻專項檢查整治各項工作落實到位,《通知》明確了職責分工。其中,業主是既有玻璃幕墻建筑安全使用維護的責任主體,應當落實責任,做好所屬建筑玻璃幕墻的檢查工作,必須自行或委托有關單位加強對幕墻玻璃以及密封膠條、開啟窗、五金連接件等方面的全面檢查,確保使用安全;對檢查中發現安全使用隱患或發生幕墻玻璃爆裂等情況的,應當及時委托具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單位進行檢測或維修,杜絕次生災害發生。
各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是所轄區域內玻璃幕墻工程建設和既有玻璃幕墻使用維護的監督管理主體,要會同區(縣)住房保障房屋行政管理部門組織所轄區域內各相關業主做好建筑玻璃幕墻專項檢查整治工作,并將隱患排查和整治匯總情況于2015年8月1日前書面報送市建筑建材業市場管理總站。同時,要會同區(縣)住房保障房屋行政管理部門進一步完善轄區內既有玻璃幕墻建筑信息庫,建立安全檢查機制,重點對人員流動密集地段的玻璃幕墻建筑加大檢查頻率,認真落實“四不放過”(即“沒有檢查過的建筑玻璃幕墻不放過、檢查中發現不同程度隱患的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力的不放過、整改后未經復檢消項的不放過”),加大執法力度,對業主因疏于檢查或檢查后不及時整改造成玻璃幕墻建筑發生安全事故的,應依法予以處理。(建筑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