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廣西壯族自治區將在全區開展為期3年的建筑業工傷保險專項擴面行動“同舟計劃”,建筑施工企業不能提交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參保證明的,將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總工會近日就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全區所有無法按用人單位參保的建筑施工企業,都可以按建設施工項目為單位,按照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總造價的1.3‰,向項目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工傷保險費,為建設施工項目的職工辦理工傷保險。
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參加工傷保險作為建筑施工企業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必備條件之一,不能提交參保證明的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針對沒有在名單內的新增或臨時變動的農民工,其在工地受到事故傷害后,用人單位應在48小時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報告,由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后,按照參保職工處理。
據了解,廣西力爭到2017年實現全區建筑企業及從業人員均能參加工傷保險的目標。(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