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濱海新區出臺了《關于鼓勵綠色經濟、低碳技術發展的財政金融支持辦法》,鼓勵轄區單位和企業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利用財政金融政策發展綠色經濟、低碳技術。根據辦法,濱海新區將本著最大限度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的原則,倡導綠色建筑模式,對實施低碳技術的建筑業,新區財政將予以一定的財政補助。
辦法規定,對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通過綠色建筑認證并獲得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的項目,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20萬元和30萬元的獎勵。對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等節能建筑材料和節能設備、降低建筑物能耗的項目(國家強制性規定的項目除外),按項目投資額10%給予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對建筑管理單位通過采用先進節能技術、產品,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等手段,降低建筑物能源消耗總量,年節能量達50噸標準煤以上的項目,按項目年節能量給予400元/噸標準煤的補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新區對現有建筑(工業、公建、居?。┎膳脩暨M行改造,安裝用熱計量裝置、室內溫度調控裝置和供熱系統調控裝置,實現按熱表計量收費的項目,按照項目改造投資,給予改造費用40%的財政補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來源:《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