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調動建筑施工企業開展崗前培訓及實名制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完善建筑業作業人員"三位一體"管理模式,促進建筑業作業人員“先培訓,后上崗”行業準入制度的全面落實,提升建筑業作業人員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促進建筑業科學健康持續發展,近日,浙江杭州市下發了《杭州市建筑業作業人員崗前培訓工作實施專項補貼的通知》。《通知》指出,凡于2011年11月30日前在杭州市區(不含蕭山、余杭區)范圍內組織開展建筑業作業人員崗前培訓與考試,并已領取“杭州市建筑業作業人員信息卡”(以下簡稱“信息卡”)的工程項目,其施工總承包企業均可申請領取建筑業作業人員崗前培訓專項補貼(以下簡稱“培訓補貼”)。
《通知》指出,各企業組織培訓并已領取信息卡的作業人員總數,按8元/人的標準進行補貼。培訓補貼由建委直屬杭州市建筑企業管理站(以下簡稱市建管站)(東新路435號)負責發放,本市建筑業企業持企業自開的收款收據到市建管站財務科(二樓205室)領取;進杭建筑業企業持加蓋法人企業公章的《領取作業人員崗前培訓專項補貼聯系函》,并攜帶財務專用章到市建管站財務科開具收款收據后領取補貼。(來源:《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