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制辦12月2日在其網站上公布了《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條例(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墩髑笠庖姼濉穼Τ擎偱潘臀鬯幚磉M行了規范,提出加大對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財政投入力度,并制定防治內澇災害的有關措施。
《征求意見稿》指出,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應當遵循統籌規劃、配套建設、保障安全、綜合利用的原則。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加強對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工作的指導,將排水和污水處理工作納入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鼓勵社會資金投資建設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
《征求意見稿》提出,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按照內澇防治標準、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規劃的內澇防治要求,加強排澇管網、泵站等設施的建設,采取雨水收集、利用、滲透和調蓄等綜合措施,防治內澇災害。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組織氣象、水利和排水等有關部門建立城鎮內澇防治預警、會商和聯動機制。
《征求意見稿》指明,污水處理規劃確定的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或者核準的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發展改革部門進行審查時,應當征求排水主管部門的意見,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排水主管部門的要求建設連接管道等設施。
《征求意見稿》要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不得影響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安全。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規劃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需要與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相連接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依法核發選址意見書時,應當征求排水主管部門的意見;不需要核發選址意見書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依法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征求排水主管部門的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城鎮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應當向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接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排水戶應當按照接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不按照接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水,不配合相關監測、監督檢查工作的,由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來源:《中華建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