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山西兩省建筑業合作發展框架協議簽約儀式近日在石家莊舉行。協議明確,兩省將進一步開展建筑業交流合作,構建協調、溝通機制,促進兩省建筑領域的全面合作。
協議規定,兩省將進一步加強建筑業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積極支持對方省建筑業企業到本省轄區內從事與其資質相符的相關業務。對進入雙方轄區已辦理入省備案手續的建筑業企業,當地主管部門給予與本省轄區企業一樣的待遇。積極鼓勵、支持兩省建筑業企業或個人通過參股、控股、兼并、收購、聯營等方式參與對方省建筑業結構調整。對進入雙方轄區的建筑業企業人員注冊資格證書、職業崗位證書及培訓合格證書予以互認。
協議明確,兩省主管部門與行業協會每年輪流舉辦兩省建筑業的對口交流和互訪活動,相互交流先進的管理方式及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和經驗,不定期地組織相關人員到對方考察學習,逐步建立重要文件、資料交換制度,加強信息交流,實現資源共享。積極支持對方在本省轄區內設立辦事機構,對進入本省的對方建筑業企業和勞務人員進行統一管理。相互支持建筑勞務輸出和輸入,兩省建筑企業可自愿在對方省內選擇若干縣(市)建立相對固定的建筑勞務基地,由企業選定符合要求的培訓機構,定點定向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由提出培訓要求的企業優先安排上崗。(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