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江西召開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約談會,該省監察廳領導代表省政府對各地切實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提出明確要求。該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林業廳領導分別就保障性住房建設、國有墾區、國有林區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工作提出具體意見和要求。
據了解,江西省按照省政府的統一部署,于2011年9月下旬,由省監察廳牽頭,會同省發改委、住房城鄉建設廳、林業廳、農業廳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督查發現有23個縣(市、區)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未開工或開工不足。截至去年10月底,這23個縣(市、區)中仍有7個縣(市、區)未開工或開工不足。其中,撫州市中心城區和南豐縣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蘆溪縣和金溪縣的國有林場棚戶區改造項目、南昌市青山湖區、南昌縣和進賢縣的國有墾區危舊房改造項目的進度相對滯后,沒有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按期開工。根據該省政府領導指示,由省監察廳牽頭,專門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約談會議,主要任務是督促部分進度滯后的市縣進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步伐,全力趕上全省進度水平,不拖全省后腿。
會議強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意義重大,事關群眾利益、事關發展大局、事關和諧穩定,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又是重要的經濟工程、發展工程,同時也是黨中央、國務院交給我們一項重大的政治工程。會議要求,相關市縣(區)要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學習好、貫徹好、落實好會議精神,嚴格按照省政府時間節點要求,科學統籌,倒排時間,強化措施,加快進度,迎頭趕上,保證不再拖全省的后腿,全面完成國家、省下達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建筑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