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度重視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工作,在申報評選、保護規劃編制和實施、保護體制機制建設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據介紹,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制訂了《江西省歷史文化名村名鎮保護規劃編制與實施暫行辦法》,并會同省文化廳組織專家對保護規劃進行了嚴格的評審,同時將保護規劃編制情況納入了新型城鎮化考核體系,并要求所有國家級、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都必須編制保護規劃。同時,各級政府加大了對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編制的支持力度,省財政廳已安排200多萬元專項經費支持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大部分市、縣政府從財政預算中落實了保護規劃的編制經費,使全省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得以全面展開。截至今年1月底,在全省84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中,近九成編制了保護規劃,其中40個按要求完成了保護規劃編制和報批工作、35個已啟動或基本完成保護規劃編制工作。
為加強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工作,江西省各地紛紛制訂相應的保護管理辦法,成立保護管理機構。據統計,目前,全省已有62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制訂了保護管理辦法,有70個設置了專門的管理機構,共配置相關管理人員1011人。一些地方還成立了古村鎮保護協會,初步構建了政府、村民理事會和廣大村民共同參與的保護機制。(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