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前出臺相關規定,要求各設區市、縣(市、區)每月對直接監管的保障性住房工程組織一次巡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當地保障性住房工程單位工程總數的1/3,或每季度普遍檢查一次,涵蓋監管的所有保障性住房;各設區市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暗訪檢查,要求涵蓋所轄縣(市、區)。
據介紹,河北今年將以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建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為重點,組織省質量巡查(包括暗訪)工程數量不少于100個,設區市質量巡查不少于兩次,設區市質量巡查全年須覆蓋所轄全部縣(市、區)。全省將統一制訂巡查標準程序和統一檢查用表,并逐步將各級質量巡查納入信息化管理。
對巡查發現的質量問題,需整改的,當場向有關當事人下達書面整改通知書,由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督促整改;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建議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立案查處,情節嚴重的,可建議巡查組派出單位立案查處。(人民日報 趙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