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進冀建筑業企業市場進入備案信用管理,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近日提出,要完善市場進入備案信息、加強信用動態管理、調整企業信用信息變更程序。
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求,總承包二級以上資質企業在冀辦公場所的建筑面積應當不少于150平方米,其他企業不少于100平方米。在申請備案時要提供1年期以上房屋租賃合同及產權證書,或本企業自有產權證書。企業申請備案時應當提供管理人員有效身份證、總公司任職文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和從事工程管理工作8年以上的經驗證明等材料。此外,進冀企業中在冀執業注冊人員和施工現場相關管理人員也要進行備案。
該廳提出,要將進冀企業統一納入河北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平臺和建筑勞務實名制系統進行管理,重點對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等信用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對進冀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主要涉及勞務用工和農民工工資發放、注冊建造師在崗執業、在冀主要負責人在崗履職、投標和分包等市場行為。對發現問題的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并記入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整改不到位的要收回或提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收回《建筑業企業進冀備案證》,關閉其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平臺和項目備案系統。(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