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石家莊市政府發布《關于嚴禁違法建設行為的通告》,5條規定向違法建設行為說“不”。
《通告》指出,自即日起,新發生的違法建設行為,一律按住建部《關于規范城鄉規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的要求,由有關部門查封施工現場,責令限期拆除,恢復原貌;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強制拆除。
5條規定包括:一是所有建設活動和建設項目必須依法辦理各項建設許可手續,自覺服從管理,按照城鄉建設規劃合法進行建設;二是在市內五區、高新區范圍內,所有手續不全的違法建設項目必須在7月21日前自行停工,有非法銷售行為的,必須停止銷售活動,關閉銷售場所,主動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說明情況,接受處理;三是在7月21日前,未停止施工和非法銷售活動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一律由轄區政府依法組織強制停工,查封施工現場,關閉銷售場所,接受有關部門處理;四是拒不停工、拒不落實整改要求的違法建設項目,市規劃、國土、房管、建設、公安、監察等部門依法分別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土地所有人等進行嚴肅處理;五是自即日起,新發生的違法建設,一律按住建部《關于規范城鄉規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的要求,由有關部門查封施工現場,責令限期拆除,恢復原貌,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強制拆除。
據悉,從即日開始,該市將利用5個月的時間,集中開展城鄉建設和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行動,行動分為停工、分類處理、總結檢查三個階段。(中華建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