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環境污染治理任務艱巨,通過立法提高水泥散裝率,減少粉塵污染刻不容緩。近日,《河北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制定,今后河北省將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水泥。
河北省是水泥生產大省,2012年水泥生產量居全國第5位,但散裝率只有54.7%,居全國第12位,有近半數水泥仍以袋裝形式出廠和使用。提高水泥散裝率,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可有效減少粉塵、噪聲等污染。
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造成了塵土飛揚、污水橫流、占道堵道,攪拌機的噪聲嚴重干擾城市居民的生活,制定出臺相關地方性法規十分必要。《草案》規定,設區市市區內的建設項目、大中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以及各級各類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內的建設項目,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非預拌砂漿;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區內的建設項目,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并逐步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非預制砂漿;其他區域的建設項目,應當逐步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草案》規定,如果違反本條例規定,使用袋裝水泥、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非預拌砂漿等行為,由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