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引導建筑業牢固樹立質量意識,促進建筑工程質量提升,近年來,北京市不斷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監管體系建設,先后以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形式出臺了20多個政策規定,旨在明確政府的監管責任、企業的主體責任和規范要求。
據介紹,這些法規政策的內容涵蓋了建材質量監督、勘察設計質量監督、招投標過程監管、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等。在建材質量監督方面,編制了《北京市建材供應企業市場行為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并定期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在勘察設計質量監督方面,下發了《關于加強北京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進一步明確勘察設計主體責任。在監管招投標過程方面,對委托招標代理合同實行備案制,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社會監督員有形建筑市場監督實施細則》。在市場誠信體系建設方面,出臺了《北京市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及注冊建造師市場行為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市場行為信用評價暫行管理辦法》等規章,打擊失信違法行為。(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