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無錫市建設局制定實施了《全面推進行政指導工作的實施方案》,在城鄉建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行政管理、行政執法領域全面推進行政指導工作。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實施行政管理、行政執法事項時,優先采用綜合指導說理等非強制式管理方式,可以提高行政管理相對人對行政管理部門監管行為的認同感,減少行政管理糾紛,更好地實現依法行政的預期管理目的。目前,無錫市建設局在行政指導工作實施中,重點推進了重點工程項目行政輔導、行政管理建議、行政管理約談、行政事項提示、行政執法告誡、行政處罰回訪等工作,逐步將行政指導作為建設行業監管的新方式,實現行政指導與行政管理、行政執法的有機融合。按照重點工程項目行政輔導制度,對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及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市建設管理部門將采用事前介入指導的方式,主動上門指導建設單位如何快速完善項目建設程序,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并對項目建設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問題予以協調,為項目建設全程提供輔導服務。行政事項提示制度則規定,建設部門對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建設市場有關主體各類證書即將到期、相關企業或建設項目審批備案手續不完備、建設單位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或建設工程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等問題,將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市場相關主體及工程建設參建各方告知有關事項,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履行義務或者加強自律、自我糾正違法行為。行政執法告誡制度,體現了“教育為先、預防為主”的柔性執法理念。對建設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或暫不宜直接作出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建設管理部門將對其進行告誡并責令改正;如當事人按行政告誡要求改正,可對其免于行政處罰。
近兩個月,無錫市建設局先后對無錫國家傳感信息中心、運河西路延伸工程等重大項目、重點工程建設進行了行政輔導,對項目建設中的施工圖審查、招投標、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施工許可等方面的問題提出了解決方案和指導性意見。針對部分施工企業建造師人數不滿足資質標準的問題,無錫市建設管理部門對31家企業法人代表進行了集中約談,向相關企業詳細講解了《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建造師的標準、企業整改的時間、申報流程和相關要求,讓企業負責人認識到建造師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行為也是一種“失信”行為,必須加強內部管理,主動進行整改。在行政約談中,建設管理部門還告誡相關責任企業,如一年內再次發生同類問題,將會被直接撤回企業資質,企業也將由一般失信企業上升為較重失信行為企業,列入省、市公共信用系統黃名單。(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