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是建筑工程質量的保障,它關系到建筑單位的信譽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近日,陜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進一步明確了建筑施工企業質量和安全主體責任,推進建筑業動態監管,構建監管長效機制。
企業法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陜西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在通知中明確,建筑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健全并監督落實企業質量和安全管理各項制度。
企業必須設立負責質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專門機構,配備專職質量和安全管理人員,明確管理機構及人員職責。同時,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個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企業質量和安全管理機構專職管理人員的配備,總承包特級企業各不少于6人,總承包一級企業各不少于4人,總承包二級、三級企業和專業承包一級企業各不少于3人,專業承包二級、三級企業及勞務分包企業各不少于2人。
領導帶班檢查每月不少于工作日的25%
按照規定,建筑施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以及主管質量和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是企業質量和安全負責人。每個企業都應建立質量和安全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檢查制度,負責人要定期對本企業正在承包施工的項目進行帶班檢查,每月檢查時間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企業正在承包施工的每個項目,企業質量和安全負責人每季度至少應帶班檢查1次。工程項目進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和指導,并將檢查記錄留檔。
項目經理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少于當月施工時間的80%
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質量和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并監督落實項目質量和安全管理制度,每月帶班生產時間,按日計算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并應做好各項記錄。
總承包單位的項目部應按標準配備項目專職質量和安全管理人員,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或工程合同價5000萬元以下的項目,質量員、安全員各不得少于1人;建筑面積1萬~5萬平方米或工程合同價5000萬~1億元的項目,質量員、安全員各不得少于2人;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工程合同價1億元以上的項目,各不得少于3人,每增加5000萬元或2萬平方米,質量員、安全員應各增加1人。
勞務分包企業在同一項目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質量員、安全員各不少于1人;50~200人的,各不少于2人; 200人及以上的,各不少于3人。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作業難度大的工程項目,專職質量和安全管理人員的數量應予以適當增加。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加大監管執法力度
陜西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強調,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和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把企業是否落實質量和安全主體責任作為日常監管工作的重點,加大對企業總部的檢查力度,指導督促企業不斷完善質量和安全自控體系。
明確了對企業質量和安全責任落實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和對項目部質量和安全責任落實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同時指出,如在檢查中發現沒有認真落實質量和安全主體責任的企業、企業質量安全負責人及項目經理,可采取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記入不良信用記錄;約談企業法定代表人;暫扣或吊銷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企業、項目經理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外省企業清除出陜西建筑市場等措施。
凡列入重點監控的企業,在監控期間取消該企業及所有項目的評優資格,暫停企業資質升級或增項,重新核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