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進一步規范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管理,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揚塵,保護和改善城市大氣環境質量。
《導則》分為總則、術語、基本規定、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拆除工程揚塵污染防治、物料運輸揚塵污染防治共七章,對建筑工程、拆除工程施工現場及物料運輸的揚塵污染防治和管理提出具體規定和明確要求。
根據《導則》,工程施工或拆除單位應在大門口醒目位置標示本地區建筑揚塵舉報電話。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費用由建設單位(含拆除發包單位)在項目建設投資中按規定專項列支。施工單位(含拆除施工單位)應保證揚塵污染防治專項資金足額提取、專款專用。施工單位應積極推廣應用綠色建筑和綠色施工技術,創新揚塵污染防治技術措施。鼓勵有條件的項目采用裝配式預制結構件進行施工,創建綠色施工示范工程。
該《導則》由安徽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質量安全處、安徽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共同編寫。(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