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住建局強化招標活動業主負責制,實行程序備案與信息發布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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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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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市場取向,強化市場屬性,規范建筑市場管理,蘇州市住建局推出招投標市場管理新舉措,實行建設工程招標程序備案與信息發布同步。一是公告和招標文件由核查性備案改為告知性備案。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通過招投標平臺,提交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資格審查公示、招標文件備案、最高限價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等招標信息的同時,同步向招投標監督機構備案。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對發布信息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全面負責,招投標監督機構依法實施備案監督和管理。二是招投標監督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對提交的備案材料進行備案,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招標文件備案一般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資格審查公示、最高限價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備案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招投標監督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若沒有發現違規問題,則在網上點擊“存檔備案”。若發現問題,則及時提出備案意見,要求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及時改正。三是潛在投標人或者預審申請人必須關注招投標平臺中各環節發布內容的變化情況(公告等更新修改會有標注),及時按新內容調整、更新制作投標文件或資格預審申請書。(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蘇州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