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召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專家工作會暨建筑文化傳承與創新座談會。針對近幾年越來越多的“怪建筑”,北京市副市長陳剛在會上表示,北京將對建筑體量、尺度、風格、色彩、形式、材料等基本方面進行必要的規定。
一味地貪高貪大、求洋求怪,成為近年我國建筑業的潮流。雖然飽受非議,但也確實賺足了眼球,提高了建筑本身及地方的知名度,這或許正是建筑者的本意。但是需要明確的是,藝術是創新的,更應是大眾的。建筑不比其他藝術品,創作失敗的后果遠不是浪費一張畫紙那么簡單。建筑的建造涉及到社會利益,一旦失敗將浪費大量的人力財力。因此,建筑也到了該找家長管一管的時候了。北京計劃推出針對建筑方面的規定,可謂正當其時。
當然,給建筑找個家長,制定相應的監管制度是必要的,但也不要忘了給建筑留下藝術的自由空間。有時候,創新和奇怪僅一步之遙,不能因為個別的怪異建筑,就扼殺建筑藝術的創新和靈性。城市的美應是包容的、多元化的,有傳統的影子,更要有時代的火焰。藝術和美的爭論自古有之,每個人眼中的藝術標準都是不一樣的,因此,相關法規的制定不應過于苛刻或死板,應避免色彩、體量等硬性指標,而是著重于實用性、環境整合性等方面,并杜絕粗糙的抄襲現象。
同時,審核團隊也不能局限于固定的幾個人,要綜合各方的意見,避免外行領導內行的現象發生。我國多座“怪建筑”背后,都有權力介入的影子,只有“規劃不如領導一句話”、“設計師是領導一支畫筆”等怪象得到遏制,才能根治“怪建筑”亂象。應提高民眾對建筑規劃的參與權、評價權、監督權,事先公布城市地標性建筑的設計方案,讓民眾有機會出謀劃策,而不是等建筑落成了,民眾才得以一窺廬山真面目。只有大眾的藝術才是世界的,民眾的意見也可杜絕部分領導拍腦袋決策、隨意調整規劃的可能。(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