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促進各方責任主體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2015年6月1至5日,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成7個檢查組在全省開展了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綜合執法檢查,并將檢查情況進行全省通報。
本次檢查共抽查了13個省轄市的69項在建工程,包括住宅工程49項、公共建筑工程16項,房屋建筑總面積1623萬平方米。在159項檢查內容中,所有受檢項目符合項占總檢查項的89%,不符合項占總檢查項的11%。其中,南京、蘇州、常州、泰州、鎮江、鹽城、宿遷等地檢查情況較好,受檢工程符合項達92%以上。對15個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存在質量安全隱患及其他違法行為項目下發了《建筑市場執法建議書》。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存在違法行為的企業和個人分別采取了停業整頓、罰款、信用扣分、取消評優等一系列行政處罰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行政處罰項目9個,責令停工整改、通報批評的項目6個。所下的執法意見書涉及建設單位1家,涉及施工單位15家(含外省施工企業6家),涉及監理單位1家。
從檢查的情況看,大多數地區認真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工作部署,按照《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和《全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2015年工作安排》要求,突出重點環節,加強監督執法,工程質量治理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督促各方主體依法建設,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現象有所遏制,“兩書一牌”制度落實較好,“兩場聯動”取得明顯成效。檢查中也發現一些地方在落實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少數地區存在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宣貫不深入、不全面,違法行為查處力度不大,月報制度落實不好或敷衍了事,個別地區違法行為查處甚至是零問題、零查處。在打擊嚴重違法行為上,重檢查、輕處罰,整改、約談的多,依法處罰的少。部分責任主體對兩年行動方案及相關要求不傳達、不部署、不安排,自查自糾工作流于形式,致使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通報要求各地對存在問題的項目加強跟蹤檢查,督促有關責任主體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整改,切實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和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項目,要重點督辦,嚴格責任落實,確保整改到位。對此次檢查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單位和個人,除各地已采取的行政處罰和行政管理措施外,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對涉事企業和個人記錄不良行為。通報還要求各地要認真查找此次檢查問題產生的原因,發現管理工作中的不足,舉一反三,不斷完善有關制度和措施,提高建設工程管理能力和水平。(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