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委李紀恒書記9月14日在魯甸地震恢復重建現場調研作出的重要指示,省住建廳派駐了魯甸地震災區恢復重建督促指導工作組駐場開展相關工作。10月9日開始,由勘察設計處帶隊,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省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省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省市政工建筑市場監管處、村鎮建設處、執法稽查處、省建設工程招投標辦9個處室抽調業務骨干,駐場開展工作。工作組緊緊圍繞確保2015年12月25日前全面完成民房恢復重建任務、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他恢復重建項目前期工作、2016年2月底前全部開工建設的時間節點,先后深入魯甸縣龍頭山鎮沙壩村委會回龍灣集中安置點、騾馬口社區、光明村集中安置點、光明村老街村民自建民房點、火德紅鎮集鎮建設現場、中學、衛生院,昭陽區樂居鎮第一中學、舊圃鎮衛生院,巧家縣包谷垴鄉集中安置點、養老院、派出所、中學,會澤縣金鐘街道以禮集中安置點、會澤第四小學、迤車鎮迤北村集中安置點、紙廠鄉小路溝村集中安置點、小路溝小學、紙廠鄉中學等地震恢復重建工程現場,協調指導新建集鎮規劃及一水兩污項目實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恢復重建項目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招投標等前期工作,督促市、縣(區)住建主管部門落實監管主體責任,加強恢復重建項目落地實施前期各環節工作的服務指導、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等工作,隨機抽查巡查,對恢復重建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執行、建筑市場、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督查檢查。
駐場工作組在工地現場,同當地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建設方、施工方、監理單位等進行了交流反饋,提出具體的工作意見和建議,共形成6份書面反饋意見,其中安全指導意見32條,質量指導意見48條,勘察設計和圖審指導意見12條,市政工程指導意見17條,建筑市場監管意見10條,招投標建議4條,由各方共同簽字確認,抓緊督查整改。
下階段,省住建廳駐場工作組將對照兩市梳理安排的項目進度計劃,繼續開展巡查,協調指導恢復重建項目前期工作和實施,嚴肅查處掛靠、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凈化建筑市場,確保工程質量安全。(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