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推進建筑工地揚塵防治工作,切實改善全市建筑工地空氣質量和環境衛生水平,近日,黃石市城建委結合工作實際,發布了《建筑工地揚塵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明確了建筑工地揚塵防治工作組織機構,建立“一名責任領導、一個專門機構、一套工作標準”的“三個一”工作機制,全力推進建筑工地揚塵防治工作。由一名黨組成員掛帥、一名責任領導負責、一個專門機構負責人主抓,整合原有工作機構的職能,組建成立建筑工地揚塵防治工作辦公室,專門負責全市建筑工地揚塵防治工作,安全站、裝飾辦等各負其責,實現全市建筑工地揚塵防治工作全覆蓋。
《方案》從施工圍擋規范、進出口路面硬化、沖洗設施配備、場地裸土覆蓋、降塵設施設置、建筑垃圾消納等六個方面細化了建筑工地揚塵防治標準,切實保證揚塵防治工作成效。
《方案》還提出了揚塵防治督辦強化措施。實行建筑工地每周巡查制度,建立問題清單,限期整改,逐一銷號。對在規定時間整改不能達標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取消各級文明工地和優質工程參評資格,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罰上限予以嚴肅查處,記入不良信用“黑名單”。同時,建立在建工地隨機抽查制度。建筑工地抽查發現存在問題的,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醒談話;同一工地被兩次談話和受到市里通報的,對負責人進行約談,被市里兩次通報的,按履職盡責要求,對負責人和責任人進行追責。(摘自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