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江蘇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于組織申報2017年度省級節能減排(建筑產業現代化)專項引導資金的通知》和《關于組織申報2017年度省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產業現代化)建設引導資金的通知》,扶持、引導建筑產業現代化相關的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建設。
示范城市。申報單位為各市、縣人民政府。補助資金分三年安排,設區市不超過5000萬元/個,縣(市、區)不超過3000萬元/個。
示范基地。分集成應用、設計研發、部品生產三種,按照往年補助標準,每個示范基地補助金額約100~150萬元。集成應用示范基地申報單位應為具有項目開發、策劃、管理、設計、施工、部品構件生產等能力產業集團、產業聯合體,或具有工程總承包能力的企業;設計研發示范基地申報單位為行業領域具有較強影響力的科研院所、設計單位、技術標準編制單位、技術協同創新中心、檢測機構等;部品生產示范基地申報單位為具有一定產業化規模應用的部品(構件)生產企業。
示范工程。申報單位為項目建設單位,包括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市政基礎設施三類,且要求按照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建造,混凝土結構單體建筑預制裝配率不低于50%,鋼結構、木結構建筑預制裝配率不低于60%,根據示范工程項目的面積、預制裝配率確立補助金額,按照往年補助標準,每個示范工程項目補助金額約150~250萬元。
保障性住房項目。申報單位為項目建設單位,且要求按照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建造,混凝土結構單體建筑預制裝配率不低于40%,鋼結構、木結構建筑預制裝配率不低于50%,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獎勵300元,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1800萬元/個。(建筑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