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住建廳為進一步規范省優質建設工程獎評選活動,鼓勵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加強工程質量管理,提高建設工程質量水平,制定《江西省優質建設工程獎評選辦法》。
據介紹,江西省優質建設工程獎分為省優質建設工程“杜鵑花獎”和省優良工程獎兩大類。“杜鵑花獎”為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最高榮譽獎。江西省參評國家級工程質量獎的工程從獲“杜鵑花獎”工程中擇優推薦。省優質建設工程獎評選范圍為全省行政區域內新(擴)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建筑裝飾裝修和城市園林綠化等工程。省優質建設工程獎評選周期為三年。
《辦法》對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申報省優良工程獎的工程規模提出具體要求。省優質建設工程獎每年入選工程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00項。杜鵑花獎數量不超過當年入選工程數量的30%。獲得省優質建設工程獎的工程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授予證書,每三年予以通報表彰。
《辦法》規定,申報省優質建設工程獎的工程,應符合城鄉規劃和基本建設程序,其質量達到省內先進水平。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須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規定;標準化施工,施工方法、工藝先進,應是省建筑結構示范工程;工程已完成竣工驗收備案,并經過一年以上使用;申報“杜鵑花獎”的工程應是省建筑業10項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須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工程設計合理,使用功能完善、效果良好;消防、室內環境驗收符合要求,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且經過一年以上使用。城市園林綠化工程須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技術標準、規范的規定;工程整體景色優美、植物豐富、功能健全、養護良好,積極采用海綿城市建設技術;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投入使用一年以上。
《辦法》強調,獲獎工程出現較大質量問題或者質量隱患,或者發現申報單位和參建單位弄虛作假騙取獎項的,撤銷其已獲獎項,收回證書,并予以全省通報批評。(建筑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