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時限將壓縮50%以上,企業投資項目從取得國有土地到獲取施工許可的政府審批時間最快只需26個工作日。
日前,東莞市召開全市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動員會議,市委副書記、市長肖亞非強調:東莞開展改革試點工作要對標國內先進經驗,在辦理事項和審批時限上實現新突破,打造最優審批流程。
記者了解到,今年年初,東莞市與廣州、惠州3個城市成為全省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制度專項的改革試點,要求在今年內完成建設工程項目流程再造。按照改革試點方案,本次改革總體目標是全面實施建設工程項目告知承諾信任審批管理服務新模式;大幅精簡審批事項,將建設工程項目辦理事項減少50%以上;大幅壓縮審批時間,將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減少50%以上。
據悉,本次改革對企業投資項目涉及的審批事項162項,通過并聯集成審批、合并事項、取消事項等優化調整后,壓縮63%,縮至60項。
審批時限也將會在改革中大幅壓縮。對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類事項當天辦理;程序性審查事項和告知承諾辦理事項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其他審批事項,辦理時間一律壓縮到法定時間的30%,審批效率極大提高。
改革后,企業投資項目從取得國有土地到獲取施工許可的政府審批時間最快只需26個工作日。
創新審批流程也是此次改革的一項內容。東莞將實行重大產業項目預審批制度,在用地出讓階段提前實施審批,在松山湖實施“區域評價”“多評合一”和“標準地”等改革舉措,簡化部分審批事項,加快項目落地建設。
除此之外,還將優化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對投資規模3000萬元以下的環境治理類項目,直接進入初步設計和概算編制階段;對投資規模較小、技術方案簡單的項目,同步開展初步設計和施工圖編制、合并概算和預算評審。開展財政投資項目社會化代建,提升工程質量和效率。(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