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南京市建委、財政局發布《關于明確促進南京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有關獎勵措施的通知》,鼓勵外市建筑業領軍企業落戶南京市,明確,在辦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后的三年內,按年度排名進入南京市建筑業“龍頭企業(房屋建筑綜合類)”前10強(1-10名),獎勵500萬元。
《通知》鼓勵外市建筑業領軍企業落戶南京市。符合條件的,給予一次性政府資金獎勵,并在獲得獎勵后第二年起,與南京市建筑業企業享受同等獎勵政策。
一級及以上資質施工企業將總部遷入南京市或在南京市設立一級及以上獨立法人子公司的。在辦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后的三年內,按年度排名進入南京市建筑業“龍頭企業(房屋建筑綜合類)”前10強(1-10名),獎勵500萬元;前20強(11-20名),獎勵200萬元。按年度排名進入南京市建筑業“龍頭企業(市政基礎設施綜合類)”前5強(1-5名),獎勵100萬元;前10強(6-10名),獎勵50萬元。
綜合甲級和行業甲級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和監理、造價等高等級咨詢類企業將總部遷入南京市的。在辦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后的三年內,按年度排名進入南京市建筑業“龍頭企業(咨詢類)”前5強(1-5名),獎勵100萬元;前10強(6-10名),獎勵50萬元。
《通知》鼓勵南京本地建筑企業做大做強。明確,2019年至2020年期間,本地建筑業施工、勘察設計等企業符合條件也將給予一次性政府資金獎勵。
施工總承包企業晉升為特級的,當年給予獎勵300萬元;勘察設計企業晉升為綜合甲級的,當年給予獎勵100萬元;建筑企業主管業務為建筑施工且首次入選中國500的,當年給予獎勵300萬元。
《通知》鼓勵南京本地建筑企業增產創收。明確,對排名突出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政府資金獎勵。
綜合類龍頭企業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類。房屋建筑類取前20強。排名前10強的(1-10名),獎勵50萬元;前20強的(11-20名),獎勵30萬元。市政基礎設施類取前10強,均獎勵30萬元。
專業類龍頭企業分裝飾裝修和其他專業類。裝飾裝修類取前10強,其他專業類取前20強,均獎勵10萬元。
咨詢類龍頭企業按設計(含勘察)、監理和造價三個類別,分別取前10強,均獎勵10萬元。
《通知》鼓勵南京本地建筑企業爭先創優。明確,對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獎項的,一次性政府資金獎勵。
獲得“魯班獎”“國優獎”“詹天佑獎”的,獎勵40萬元;獲得江蘇省“揚子杯”的,獎勵10萬元;獲得江蘇省“建筑施工標準化星級工地(三星級)”的,獎勵5萬元;獲得優秀勘察設計(綜合類)一等獎的獎勵5萬元。